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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欧亚学院2024年第二学位招生简章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教育部批准,西安欧亚学院2024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

国标代码:12712,在陕招生代码:8037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西安欧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学位证书,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对象

招收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鼓励学生跨校报考、跨省报考。

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名称

学位授予门类

学制

电子商务

管理学

二年

财务管理

管理学

二年

金融学

经济学

二年

软件工程

工学

二年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学

二年

网络与新媒体

文学

二年



第四章  学制及学习形式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五章  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同学将以下材料扫描电子版于71818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liuqianjun@eurasia.edu

1.登录https://www.kdocs.cn/l/ccVr86IB9FOC下载《西安欧亚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2.考生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

3.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原件,参加比赛、项目以及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扫描清晰无误、彩色,并统一压缩打包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大小在50MB以内)发送,未按要求发送材料者,报名无效。


第六章  考核与录取

考核方式
学校将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和学校实际,采用初审+面试的方式

对考生进行考核,初审通过的学生须参加分专业在线远程面试

面试时间:722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水平、英语水平、专业素养、学业水平、发展能力和创新潜质等。

录取办法

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西安欧亚学院将于8月之前,在学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3日无异议后,发放西安欧亚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对在第二学士学位报考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考生的报名和录取资格。


第七章  入校管理

学生按照通知书上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办请假,并附医院、原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获得批准后,可以延期2周报到。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获准后未在限期内报到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等正常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现场核验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学籍复查

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学籍管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毕业派遣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第八章  收费标准

收费参照相同专业本科生执行。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学校资助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十章  其它事项

考生须对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和学籍,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章程由西安欧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定事宜或与上级教育考试管理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按照上级教育考试管理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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